2017年洛阳伊滨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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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地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生物、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报考同一职位的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加分

(2)乡镇卫生院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卷面成绩将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8)或《2017年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审查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

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7.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0)。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布。

2.面试办法

(1)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用教材见附件11),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乡镇卫生院职位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分专业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六个方面。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面试)组的考生,其试讲(面试)成绩等于试讲(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面试)组的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面试)现场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面试),其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考生试讲(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查。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入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乡镇卫生院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洛阳伊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9660896(教师职位)0379-69660989(乡镇卫生院职位)0379-67566908

伊滨区管委会地址: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上庄村顾龙路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乘车路线: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伊滨专线,93路,94路到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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