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2017年4月招聘公告(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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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三)面试

1.面试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工作在洛阳市进行,面试前先进行资格确认。

3.根据笔试成绩,硕士研究生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计划1:2比例的限制。

4.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洛阳高新区机关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推荐信(附件4);

(4)已经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博士研究生享受年龄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应就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研究生提供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等证书或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省、市选调生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和本人公务员招录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硕士研究生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5.对来洛阳参加面试人员,给予每人400元路费补助(凭车票,低于400元按票额补助)。关于路费补助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划定面试最低面试控制分数线。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层次、面试成绩、职称、工作经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新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待遇。

3.按照洛发[2013]7号文件规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在我区工作期间可享受为期3年、每月400元的住房补贴。

公示和聘用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高新区官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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