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15

【编者按】2012年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报到时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16:00。面试时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河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2年5月24日在河北石家庄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共51人)

详见附件1:《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资格确认

(一)请入闱考生于5月16日前,通过发送E-mail到guoh@heciq.gov.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5月17日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二)入闱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5月17日前通知我局,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我局人事处。

(三)如5月17日17点30分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

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三、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5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送我局,并请注明“2012年公务员考生面试资料”。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寄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1份(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一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

(四)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五)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六)有关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七)有关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党员证明复印件1份(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八)留学归国人员还需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九)其他条件: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含延缓派遣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按规定填写并贴好照片,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报名推荐表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须注明:单位性质和隶属、报考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社会保险交纳情况、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或退还。

四、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报到和面试时间。

1、报到时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16:00。报到时,需提交资料审核时所要求资料的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同时交4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2、面试时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开始前三十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20或下午13:20未进入侯考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到和面试地点。

1、报到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楼大厅(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3)。

2、面试地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体检于5月26日(星期六)在石家庄进行。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饮食卫生,体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

2、体检名单及其它事宜,请考生及时通过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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