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2-06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7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jichulr@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24时前传真至0311-89251523。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1:00到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12楼1218室劳动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7.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以上需粘贴和提交的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标签:面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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