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2-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3海南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主要担负保卫国家领土 主权安全,维护海南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总队所属部队分布在海南岛1730公里逶迤曲折的海岸线上,在各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打击 违法犯罪、维护边海防辖区和口岸治安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绩,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构筑祖国南疆安全屏障做出了突出贡献。

热忱欢迎有吃苦耐劳精神、乐于扎根边远艰苦地区、甘于为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奉献青春的大学生,报名参加我总队应聘!志意到我总队工作的大学 生要充分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在执勤执法环境相对恶劣的情况下完成好急难险重任务的思想准备,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必须安心边防基层工作。接收到我总 队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到海南各沿海市(县)农村贫困地区的一线边防部队工作。

报名的大学生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以下内容!如年龄、专业、学习成绩及其他各方面条件不符合要求,但仍投寄简历或弄虚作假参加我总队组织的考试考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一、接收专业及数量

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7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接收对象的条件

(一)院校条件。接收对象应为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政治条件和现实表现符合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接 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学习条件。接收对象的学习成绩应在平均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院校接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单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6(0.4)以上;男性身长165厘米以上、体重52千克以上;女性身长160厘米以上、体重50千克以上。

(五)年龄条件。截止2013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体检、体能测试、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查等均为合格。

(七)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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