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招聘5人 8月10-2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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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4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小组进行并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3时,通知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注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名表》中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耽误《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包括岗位实际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方面;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适应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笔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面试的其它相关信息。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考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经过考试的人员则由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团体协作、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发展潜力,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取该岗位得分第一名人员为考察人选,作为拟聘用人员,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体检、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批准后,由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组织考生在海南省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领导批准后1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以书面形式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审定,并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咨询电话:0898-66801669、65236042

联系人:彭粉光黄守石

附件: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附件.doc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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