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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委巡察机构选调简章(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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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2

3、报名方式:报考者首先填写《中共汝南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然后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①《中共汝南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选调计划按比例依次递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分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考试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巡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考察标准,进行严格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办或巡察组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参与首轮巡察工作三个月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中共汝南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汝南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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