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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瑞金市纪委监察局遴选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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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统一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审查不合格者通知其本人。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笔试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按照所遴选的岗位要求设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入闱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1:1.5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弃权等情况,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考察对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试成绩作为进入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七)研究决定

综合考虑被考察人员考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瑞金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试用、考核、调动

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选纪律的,可向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举报电话:2530667。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调入瑞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三)公开遴选期间,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参加遴选干部的岗位职务,违者将取消参加遴选干部的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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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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