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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西平县委巡察机构遴选9人公告

编辑:

2015-12-31

4.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遴选中出现空额时,按照遴选条件依次递补。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3:1的,遴选计划按比例递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分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数,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应试者考试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根据巡察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考察标准,严格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遴选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如出现应试者遴选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检递补的办法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与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选调到县委巡察办或巡察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中共西平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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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平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遴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平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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