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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7人)

编辑:sx_wuzx

2015-09-14

2015年重庆市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7人的公告如下,小编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同时也预祝有意向者能够顺利通过遴选。

为优化重庆市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事业单位职员或专技人员4名,具体遴选(选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南川区2015年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称《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范围:面向区内各级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2012年选派大学生“村官”)。

2.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面向区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除教育卫计系统外的七级及以下职员或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2015年9月17日前已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遴选(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新招录(聘)未满试用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公招、遴选(选聘)、选调等且转任(转聘)至现单位未满2年(服务期满首次安置在乡镇、街道工作的选派生除外)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遴选(选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在区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工作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具体遴选(选聘)职位、指标、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选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2015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经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于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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