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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15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遴选公告(3人)

编辑:sx_wuzx

2015-08-28

湖北省黄石市15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遴选3人。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9日;希望大家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祝大家开心每一天。

根据湖北省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选任)机关中层干部2名和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市民宗局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公开遴选(选任)以下职位:

1.选任职位:宗教科科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

2.遴选职位: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选任)范围及对象

1.本次公开选任面向全市市直机关、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2.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宗教科科长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职职务,年龄可放宽2周岁(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标签: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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