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编辑:

2016-03-03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省级六大类机关咨询电话: 0851-85892143

省直及垂管系统行政机关咨询电话:0851-86826549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4)。

监督电话:0851-85837249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贵州省2016年四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

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详情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 州 省 公 务 员 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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