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详情

编辑:

2016-03-21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或提交修改信息成功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无审查结果的,报考人员可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招录机关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计划表》中的“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栏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1)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资料。

(2)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以后,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报名登记表》有何要求?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或传真件供招录机关面试资格审查使用;在面试前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七、关于笔试、面试

1.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成绩栏中,标注为“-1”的,表示缺考,成绩为零分;标注为“-2”的,表示考试违纪,成绩为零分。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无人为差错,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2.考生如何了解是否进入面试范围?何时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可在报考职位所在市规定的网站上查询;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报考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接收面试实施机关的通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前

3.面试考官如何选派?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考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派,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要达到5人以上。

4.面试时考生可否透露个人信息?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八、关于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哪些部门在体检中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复检的时间和项目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的规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5.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九.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评卷中,对被国家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十、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0771-586644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1日(8:00—12:00;14:30-17:30)。

第二章  考务安排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提交完成,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1)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姓名不可以自行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或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2)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于3月31日前向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姓名中的个别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2.考试前遗失了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1日(8:00—12:00;14:30-17:30)。

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更多相关内容,还请大家持续关注广西公务员栏目。

相关推荐:

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常见问题

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告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