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编辑:

2015-04-08

三、笔试之后进行二次报名

2015广西公务员考试在考录形式上继续实施两次报考。第一次3月17日—3月24日(笔试前;第二次6月11日—6月13日(面试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部分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

笔试前报名:考生需在2015年3月17日8:30至3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但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2015广西公务员考试更强调诚信报考,同时规定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二次报考即面试前的报考,针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含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以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报考报名和笔试阶段空缺的县乡级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职位以及公安、监狱、戒毒、海监等部门职位。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原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考生,第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1日8:30—6月13日18:00。

第二批职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1日8:30—6月15日18:00。

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7日前

第二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5年6月18日8:00—7月12日8:30

确定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时间:2015年6月24日前。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在笔试过后关注分数线的发布,如通过了笔试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一定要及时关注第二次报名时发布的报考信息,及时参加第二次报名。

四、优惠和加分政策

1、2015年,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继续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另外资格复审环节中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建议考生可关注递补公告。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就到这里,预祝大家在公务员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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