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编辑:sx_guanbw

2012-05-21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报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科)条件如何设置?

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版)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也可以按照其相关、相近的专业和学科来设置。有关专业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4、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级别有何规定?

(1)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2)国有企事业没有级别上的限制,即凡国有企事业单位,无论属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均符合规定。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原来参加过工作再入校读书的人员,他们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2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3、报考年龄有何新的调整和变化?

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文件规定,对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作出如下调整: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14、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专科”是否包含专科以上的学历层次?

是的。如职位学历资格条件规定为“专科”的,包含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其他学历以此类推。学位条件同理。

15、第二学位的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二学位,其专业可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16、辅修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辅修专业不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17、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1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的“公安专业”如何理解?

“公安专业”指按照人民警察条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具体如下:

学校学历层次公安专业或研究方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方向)、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安情报学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管理工程方向)、社会学(犯罪学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公安管理学方向)、诉讼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方向)、行政管理(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方向)、刑法学(犯罪学方向)、应用心理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方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本科及以下除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通信工程、英语等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是公安专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本科)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信息安全、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

铁道高等专科学校除安全保卫、法律、文秘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是公安专业。

广东警官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治安学等专业的广西籍毕业生。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刑事技术、禁毒、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管理。

东北师范大学公安专业师资班。

华西、中山、西安、中国医科大学法医专业。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公安情报信息、特警、刑事技术、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森林消防、警务管理、公安信息技术、公安信息安全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提供)

二、报考的基本步骤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有关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zf.gov.cn)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gx.lss.gov.cn)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中查阅。

2、报考流程图

 

 

3、登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前,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进行报名填表。

4、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保存成功后须记下报名序号,以便在以后再次登录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后,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填报信息成功次日起2日后仍无审核结果的,可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向同级公务员管理机关投诉。

6、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色背景、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如果不上传照片,则无法进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操作。

7、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3月15日8:00至3月27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未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4月11 日8:00至4月22日12: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参加专业笔试的人员除打印公共科目准考证外,还需打印专业笔试准考证1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9、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笔试。

10、查询成绩。2012年5月22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

11、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0〕54号)文件规定,2012年广西录用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次,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每科43元(共两科),共计收费96元。考生免交专业笔试科目考试费。

四、关于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有何特点?

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在填报信息成功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以在《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含传真)”栏查询。

五、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2、专业笔试在哪里进行?

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的后一天进行。

六、关于面试

1、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不是。只有《计划表》中明确需要进行专业面试(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2、什么时间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面试和专业面试(测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七、关于体检

1、是否所有人员都参加体能测评?

不是。只有报考公安机关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5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3、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不是。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4、是否人民警察职位所有的体检项目都能复检?

不是。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中属于《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的,均不进行复检。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人员参阅。

九、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0771-587508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咨询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31日(8: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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