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9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从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派遣到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17年广东深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4.曾任审判员的。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19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 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19日。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聘市仲裁院编外仲裁人员报名表(请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附文凭验证证明);

4.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办理入职手续时还需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䣺job@sz-fesco.com。

联系人:陈东华,联系电话:0755-23883631。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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