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2011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may

2011-12-13

【编者按】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央党校2011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下页)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6日、27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查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分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中央党校校内育园楼(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乘坐地铁四号线北宫门站下车,C出口对面即是;乘坐303、330、331、346、375、384、498、634、683、696、697、718、801、808、特5、特10路公共汽车北宫门站下车,东行100米即到。

(四)所需材料

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邮寄面试确认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否则,将按要求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6、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二、专业考试安排

报考我校研究室的考生需增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2月26日上午9:00在校内进行。

三、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62805586

联 系 人:李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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