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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须知3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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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7

1、什么是结构化面试?

答:结构化面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普遍采用的一种面试方法,其内容、形式、程序、测评标准、评分办法及考官构成等都是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的。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与应试者面对面地交流与观察为主要手段,测评应试者知识、能力、经验及仪表气质等有关素质。

2、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陆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如何进行?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同时复查各招录机关初审情况。审核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体能测评合格证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学校签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政策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考生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公务员招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报考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也就是要求报考者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贴有照片并加盖钢印的有效证件代替。凡持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生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所填一致。

4、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你的报名序号。

5、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可能是网络信息反馈滞后,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可致电公务员考试中心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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