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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河县公安局2017招聘协警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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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4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青河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联系人:孙红艳

联系电话:18129056688

3、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面试、体能测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2)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3)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试

公安协警进入面试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当场宣布录取结果,并通知报到时间,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公安协警工资:3041元/月(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六、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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