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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下半年德阳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编辑:

2017-10-16

6、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试报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须携带银联储蓄卡(不含信用卡)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接受现金缴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信息详见面试准考证。
7、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2016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由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林业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另行公告。

8、注意事项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和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考生须妥善保存《面试准考证》,以备体检时查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四、咨询电话:

公务员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科 0838-23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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