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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招聘6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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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推进区域治安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我区创文工作步伐,经潮南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2016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5名,其中特保队员25名,交通协管员40名。特保队员设置职位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普通特保队员)18名,B类(兼职中巴车驾驶员)2名,C类(训犬员)5名。交通协管员设置职位为D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8月9日至1988年8月9日出生)。

3、具有汕头市户籍,初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优秀青年或复退军人。

4、除A类(普通特保队员)职位设置男性10名,女性8名之外,其余职位均要求男性。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男性要求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7、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8、报考训犬员、兼职中巴车司机的,须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有效的工作履历证明;人员的年龄、身高可适当放宽限制;报考训犬员户籍地不受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间三天。

(二)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金潮家私四楼,即华南广场肯德基西侧)。联系电话:0754—82322823、0754—87791841。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5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即A类(普通特保队员)、B类(兼职中巴车驾驶员)、C类(训犬员)、D类(交通协管员)职位】。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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