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水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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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参加天水市引才小分队与高校联合举办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自我推荐书、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

2.组织面试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健康状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

(1)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才小分队现场核对相关资料,就地组织面试和考核,达到引进要求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市直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经部门或县区现场核对相关资料,就地分别组织统一的面试和考核,达到引进要求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3)工业企业自主引进的紧缺人才。由用人企业自行确定录用环节并组织实施。

3.公示。对拟引进的各类人才,由引才小分队在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和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4.签约与审批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应届毕业生凭与引才小分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往届毕业生按程序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有关服务管理协议。

五、政策待遇

(一)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1.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对待,安排到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服务。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引进人才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有关服务管理协议,服务期为5年。

2.可申报工业企业创新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经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认定后,享受《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规定的资金、科研、职称、税收、项目、家属安置、住房、医疗健康、荣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3.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在企业工作的,不再占用事业编制,正式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在企业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在企业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按照双向选择、专业相近、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调,安排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本人不愿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可选择自主择业。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者,不再占引进人才专项编制,终止服务协议,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本人自主择业。

(二)市直和县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引进到市直或县(区)直部门下属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三)工业企业自主引进紧缺人才

由引进人员和企业自主协商待遇情况。

联 系 人:王见学 李冠中 曹振强

联系电话:(0938)8287401 8212552 6811891

15809401050 13830830181 15378818881

电子信箱:7986253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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