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201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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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A座中国文联。

  乘车路线:乘坐83路、695路、425路汽车北沙滩桥东站下车,路北即是。

  三、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4日17点前与中国文联人事部通过电子邮件(cflac2012@126.com)方式确认能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XXX(即姓名)能否按时参加面试,联系电话:区号+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同时在电子邮件附件中加载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到期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我会将视情况上报给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会以供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信息时间相符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由相应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材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人事部编制工资处收,邮编:100083。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或退还。凡未按要求邮寄材料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逾期未来电、进行邮件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六、专业考试

  面试和专业考试交叉进行。

  报考非外事岗位考生的专业考试范围主要是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战略部署、党的基本文艺方针政策、文艺的基本知识和机关运行的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主观题,旨在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外事岗位考生专业考试主要是文化艺术方面综合知识的外语测试,分为笔试、口试。笔试时间120分钟,口试时间10-15分钟。笔试主要为英文阅读理解、中英文互译。口试主要为回答考官提问,旨在测试考生的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

  面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共占综合成绩比重的50%,其中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5%。

  七、面试人选不达规定面试比例的处理办法

  我会规定的面试比例均为1:5,面试人选不达规定面试比例时,3人以下的岗位拟录用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日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3人或3人以上的岗位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八、体检相关情况说明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2:1。

  咨询电话:010-5975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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