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气象局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

2017-10-16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福建省气象局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 、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591-87111390(电话)

0591-8711139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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