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渡口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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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2.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3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的,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会同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三)体检

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若第一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并列,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会同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增加遴选面试程序。

体检人选名单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员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www.i12371.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通过以上程序,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和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883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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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渡口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的全部内容供学生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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