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药审中心编制内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编辑:

2017-10-16

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信息,以及承诺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关于“严禁本人、配偶及亲属持有或变相持有食品医药等企业原始股份(股票)”等有关规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人事处 张风光、马斯涵

2.联系方式:010-68921700、1698;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010-68921713

4.电子邮�䣺zhaopin@cde.org.cn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