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选调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28

经县编委会研究,安徽宿州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本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文字或文秘工作)。

2.选调对象: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金融学类、城乡规划专业,具有综合文字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以及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经常出差、加班,工作辛苦,适合男性)。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及本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回避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的。

(2)截至2016年9月30日,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或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8日(8:00~11:30,14:30~17:30)。

2.地点:县政务中心415室(电话:6882787,联系人:崔静静)。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填写《灵璧县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部委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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