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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高中会考高三年级报名工作通知

编辑:sx_haody

2014-12-04

各区(县)、三线单位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91号)文件,2015年上海高中会考高三年级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各区(县)、三线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招考机构)可通过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hmeea.com.cn/shgzxyspks.htm(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组织本区(县)考生的报名、报考工作,具体安排见《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报名报考工作日程表》(附件1)。

二、报名与报考

具有上海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学籍的高三学生需参加2015年本市高三年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其中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无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参加2015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可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语口语测试。

首次参加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生完成报名后,取得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在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为保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信息的准确性,考试管理系统中考生基本信息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通过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直接导入。学生完成报名后,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等科目的报考。完成报考后,方能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高三学生不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

本次高三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2门科目增加附加题,用于部分学生展示特长潜能,学生可自主选择报考。

本市高三年级在籍学生中留级、复学(需为办理正式休学手续后复学,下同)的学生,未参加过所在年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须参加2015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科目的考试;如已参加过相应年级的科目考试,则不再参加。

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高三毕业生,默认完成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四门科目的报考。

学校完成报名、报考后,须统一打印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并由学校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各区(县)招考机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学校完成报名、报考信息确认和审核工作。

区(县)招考机构完成辖区内报名、报考工作后,通过报名、报考管理菜单中的报名、报考统计功能,编辑本区(县)报名、报考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于12月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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