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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高考录取安排

2018-06-24

(三)体育类

1.本科提前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在我省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体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专业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控制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四)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

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向有关高校全部投档。

2.本科、专科(高职)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专科(高职)均在各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本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专科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科类均按照投档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调剂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

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志愿高校优惠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八、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校企合作与服务外包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等相关专业可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

民族预科班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8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边防子女预科班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如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线下适当降分,民族预科班、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降分分别不低于学校首次志愿投档线下80分、40分;边防子女预科班降分不低于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线下80分。

(三)山东大学(威海)、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四)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我省组织实施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 16号)执行。

(八)军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72号)执行。

(九)公安高校招生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73号)执行。

(十)直招士官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合格考生方有资格录取。直招士官生录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十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0号)执行。

(十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9号)执行。

(十三)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四)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制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分批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十、录取确认、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16日、17日在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18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18日、19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计生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追责。对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的高校,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重新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分别书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部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1.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2.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附件1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进程表

时 间工作内容备 注

6月25日前公布高考成绩,公布本科普通批、自主招生、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6月27日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6月28日

(9:00至17:00)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2日12:00前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投档。

7月2日14:00

至8日17:00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录检。

7月5日至6日

(每天9:00至17:00)填报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普通批(含统考批和校考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8日10:00前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8日10:00至

10日12:00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10日前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7月10日下午数据整理。

7月11日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12日

(9:00至17:00)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13日10: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征集志愿投档。

7月13日10:00

至17: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本科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征集志愿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7月14日10:00前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月14日10:00至

7月15日16:00前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月16日整理数据,公布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计划。填报志愿测试。

7月17日

(9:00至17:00)填报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14-16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模拟投档。期间,7月14日10:00前,高校专项计划投档;7月14日16:00前,高校专项计划预录取。

7月18日10:00前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投档。

7月18日8:00至17:00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征集志愿录检。

7月19日8:00至17:00艺术类本科统考批、体育类本科调剂志愿录检。

7月17日8:00

至17:00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检。

7月18日10:00前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7月18日10:00

至17:00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7月19日12: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7月19日14:00至

23日12: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7月20日12:00前艺术类本科校考批首次志愿投档。

7月20日12:00至

24日17:00艺术类本科校考批首次志愿录检。

7月25日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志愿填报系统测试。

7月26日

(9:00至17:00)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27日12: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27日14:00至

28日17: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7月29日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7月30日

(9:00至17:00)填报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7月31日12:00前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

7月31日15: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7月31日15:00至8月1日17: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校考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8月2日17:00前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及调剂投档录取。

8月3日休息。

8月4日整理数据。

8月5日9:00前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8月5日9:00

至17:00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民航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8月6日9:00

至17:00文理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7日12:00前划定并公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线,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8月7日14:00前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8月7日17:00前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含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8日10: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投档。

8月8日10:00至

8月10日12: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录检。

8月10日整理数据,公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填报志愿系统测试。

8月11日

(9:00至17:00)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填报志愿时间

8月12日12: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投档。

8月12日14:00

至13日12:00前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检。

8月13日14:00至14日12:00前文理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多轮投档、录检;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志愿投档、录检。

8月16日至17日每日9:00至17:00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附件2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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