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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高考录取安排

2018-06-24

(三)体育类

体育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普通高考理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专业类别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3.专科(高职)批。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分别执行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科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七、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

(1)首次志愿投档。军队高校,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区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在递补投档时关联考生军检合格类别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公安高校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有关招生高校提供的入围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达到高校自主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向有关高校全部投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本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位确定是否录取。航海类高校,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其他高校(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招生高校),对达到或超过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

(2)征集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3)调剂志愿投档

调剂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师范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师范生高校调剂;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医学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医学生高校调剂;填报服从省属公费农科生高校调剂的考生只向省属公费农科生高校调剂。填报其他高校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填报2类以上调剂志愿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调剂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可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

2.自主招生批

自主招生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自主招生投档。除部分已列计划的高校专项招生高校外,有关高校须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取得高校专项、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自主招生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本科普通批

(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预科班等对考生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招生类型投档时须关联合格考生名单。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2)投档比例

部属及非山东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的比例投档。

(4)多轮投档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调剂志愿投档前,如高校有缺额计划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在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线且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其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的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下一轮次投档。考生不再参与上一轮退档高校的投档。录取过程中,根据高校缺额计划和高校回档时间情况确定多轮投档的次数。

(5)调剂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调剂,设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3类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以上选项,按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农村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其他高校的顺序进行调剂。调剂时需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1:1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考生分数(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

4.专科(高职)提前批

对直招士官生,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分性别按高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高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调剂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直招士官生高校调剂投档时须关联直招士官生体检面试合格名单。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专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由招飞单位确定是否录取。

5.专科(高职)普通批

专科(高职)普通批投档比例为公布招生计划的1:1,投档原则、征集志愿投档及多轮投档办法与本科普通批相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再投报考其他计划志愿的考生。

专科(高职)普通批调剂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填报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生源情况,分文理类按1:1的比例确定高校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随机投档。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不进行调剂。

(二)艺术类

1.本科批

(1)提前批和校考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高校志愿,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高校的专业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中,非统考本科专业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不限制文化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包括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合理调整计划;录取时,省内高校需在本次投档录检结束后,对调整后的计划重新投档。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学编导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2)统考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按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美术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美术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艺术类统考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2.专科(高职)批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高校关联校考成绩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及专业在我省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投档办法与本科统考批相同;非统考专业分专业类别关联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艺术文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录取时,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其他高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统考专业须使用相同艺术类别内的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计划调整及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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