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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信息

2018-03-05

5.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技能考试、综合测试及特长测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2)考生须严格遵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相关规定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考生总成绩计算

(1)参加“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

(2)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

4.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各专业,按照专业参考人数中“文史理工”与“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各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将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等项目分别以文化考试成绩划线,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录取条件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按专业志愿录取。

8.所有专业参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录取。

9.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八条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3.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非我校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 2202104 2202113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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