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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2017-11-20

四、校考及考点设置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15所高校部分本科专业(见附件3)外,其他综合性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院校的考生,只须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达到了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就可以填报该校相应的专业;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凭统考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校考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校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并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

需要在我市单独设点进行艺术专业考试的市外院校,须在2017年12月20日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校考信息登记表(附件5),经同意后方能进行,市内外高校在渝组织专业校考的时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须安排在2018年春节之后进行。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组织或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为加强监督检查,来渝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

非美术类: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江北校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3--88162076.

五、报送成绩和划线

各考点在专业考试成绩校核无误后,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管理程序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成绩光盘按考生号顺序送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考生号和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一一对应。2017年12月31日前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将成绩条(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发放考生本人,考点对考生的专业成绩负责。

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市内外院校通过webst安全客户端,插上密钥,登录https://61.128.226.216 (电信),https://202.202.223.36 (教育网)报送校考成绩,用户名为在渝4位招生代码,初始密码为四位院校代码_cqys2018(比如:5001_cqys2018)。联系电话:023-67690107。报送成绩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

校考专业在录取时,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执行编导类文化分数线,录音艺术、音乐理论、作曲等专业执行音乐学文化分数线,书法、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执行美术类文化分数线。

凡要求统考查分的考生,应于2018年1月6日前(含6日)持专业考试成绩通知书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登记。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查分登记表》(见附件4)格式录入后,于2018年1月10日通过平台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查分结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传给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不论成绩有无差误,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均应书面通知考生。

我市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招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经费管理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所缴的专业考试费等均纳入专业考试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委托各考点财务部门单列专项账户代为管理),供考点专业考试、评卷、统分等有关工作开支,要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开支合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核算经费收支。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各考点和招生学校不得自立项目和标准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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