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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月2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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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并须填报郑州大学自主招生的相关专业;

2.入选考生只能按照入围组别填报相应专业(类)志愿;

3.优秀等级的考生加30分、良好等级的考生加20分、合格等级的考生加10分,根据高考填报专业(类)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单独排队录取。

六、监督措施

1.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郑州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自主招生公示优秀、良好、合格考生名单。

2.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郑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4.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781182(兼传真)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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