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2日已发布

编辑:

2017-03-22

六、监督机制

1、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广西大学成立“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

2、笔试和面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4、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5、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要将为自主招生报名考生出具的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