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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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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六、对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中央财经大学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

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

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

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中央财经大学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七、管理和监督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 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 明:

中央财经大学未组织任何有关自主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自主招生的培训、宣传和报名等工作。自主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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