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编辑:

2017-03-17

七、监督办法

(一)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兰州大学纪委全程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兰州大学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四)兰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九、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7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