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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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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学校招生部门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0358899—512;邮箱:nzjcc8035@sohu.com

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学院就读的学生,学院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生学费减免、特困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津贴及每月人均116元助学金等。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学费: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合作办学专业学费7800元/学年,涉农专业(专业计划中代码为51开头的专业即为涉农类专业)按(京财综[2012]993号文)免收学费。

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咨询电话:400-0044987、400-0022987

80350160、80358899-727、825、726、725、728

机电工程学院咨询电话:52781203、52781207

(以上为招生就业处及分院招生咨询电话,如咨询专业问题可在校园网查询系部或分院电话后拨打)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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