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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3-14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含国际班)。

七、纪律要求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确保考生享受的照顾政策、录取专业与公示环节一致。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八、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31日

(二)书面申请及推荐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不作退还)

(三)考核时间:

笔试:2016年6月11日

面试:2016年6月12日

(四)公示时间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4月30日前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6月22日前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8月31日前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等费用。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nufe.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nufe.edu.cn

电子信箱:zsb@znuf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

纪检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十、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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