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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3-14

五、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

A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认定专业,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特别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八、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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