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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5-02-28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一、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 :jwb@ncepubd.edu.cn

十二、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20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2015年4月底前,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4、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考试,并打印准考证。

5、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6、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7、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8、所有信息将及时发布到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9、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对上述事项及时间有统一要求,则以系统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学生所在中学信息登记表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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