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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1-27

六、监督机制

1.学校选拔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校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全过程。

2.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各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毕业中学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网同步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个人和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高考志愿表中设有自主招生特殊批次志愿填报栏的,考生应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志愿。

2.合格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复印件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自主选拔、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确认录取资格,并在第一时间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处理(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

3.考生持《长安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打印)、二代身份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和能展示个人专业特长的实物资料。(注: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的证件)。

4.推荐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6.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125.76.215.86

监督投诉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长安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招生专业
类 别专    业
公路交通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与隧道)
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交通工程(机场工程与总体设计)
工程管理(公路工程管理)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管理)
自动化(交通信息与控制)
自动化(轨道交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信息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道路与机场工程材料)
工程力学
汽车机械类车辆工程
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
机械工程(工程机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资源环境类地质工程(工程地质)
地质工程(岩土工程)
测绘工程
遥感科学与技术
地质学
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
资源勘查工程(石油与天然气)
矿物加工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信息电子类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土木建筑类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建筑学
城乡规划
经济学类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文社科类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广告学

【总结】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就为大家整理到这儿了,精品学习网会持续为大家整理关于自主招生考试的信息,请大家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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