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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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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6

七、西南财经大学自主选拔招生录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志愿在高考前单独填报,请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级招办要求统一填报。如果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则必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如果没有单独组织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份,需在普通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可以满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

3、高考成绩高于其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一本线),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说明:以上“专业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志愿。

八、拔尖人才培养政策

在自主招生测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经过我校专家小组认定,达到我校相关录取条件,正式录取后将获得以下特殊培养:

(一)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二)凡达到《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者,将获得直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三)由学校配备学业导师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学业指导。

九、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四)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五)申诉电话:02887092912

十、本方案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092355

【总结】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就为大家整理到这儿了,希望小编的整理可以帮助到大家。祝大家在精品学习网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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