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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4-07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浙江大学或浙江大学医学院,并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一致)填报志愿。

3.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

六、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自强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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