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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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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3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据春季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我院第一志愿未录满,则顺序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情况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按照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度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七章 联系方式

校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学院网址:www.tjmc.edu.cn

E-mail:tjhyzyxy@163.com

咨询电话:(022)28779722、28779900、28779901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公交线路: 1、天津站乘808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2、中心公园乘629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3、鼓楼乘652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下车

4、塘沽外滩乘131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馨路天桥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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