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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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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第四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院将在4月13日进行单独招生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科目:

(1)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共计150分。

(3)综合素质测试:150分。

2、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政策加分:按国家及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 公示

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5-3397111 3397555

学院网址:www.zlxy.cn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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