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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17年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八、录取

1、录取规则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表演专业执行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即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

根据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录取批次和录取时间,依据我院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

3、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结束后,学院及时给已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录取结果。

九、学费、学制、学历证书

1、学费

按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取,18000元/生/年,如有变动,以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2、学制

四年。

3、学历证书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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