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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美术班)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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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七、录取原则

1、在江苏省考试院领导下,由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对考生进行专业及文化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交纳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

八、其它

1、南艺附中美术班就读地点在江苏省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学生与南艺附中本部就读的音乐舞蹈专业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毕业考试合格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文凭(中专)。新生入校第一年为试读期。学生就学期间,如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化学习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本专业学习者,将按南艺附中有关规定处理。

2、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可获得附中奖学金及南京艺术学院刘海粟、黄友葵奖学金。高三学生可参加南京艺术学院高考特优生的选拔。

3、文化课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课程。文化课教材与江苏省普通中学相同。

4、南艺附中美术班实行全寄宿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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