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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商业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2017-10-15

七、录取原则

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

注: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

设计学类(按专业类招生,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动画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详见入学须知,如有调整,按天津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由企业出资设立,奖励在专业学习、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市优秀学生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奖学金、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

联系电话:022-26656785

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

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