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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2017-10-15

五、其它

1.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单和我校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转专业。

2.复查: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学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学制均为四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4.本简章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2017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54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022-27401800

建筑学院环境设计专业咨询电话:022-27404491转801或022-27402724转2115,

软件学院动画专业咨询电话:022-27401781

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2-2740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