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2017年兰州城市学院艺考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编辑:

2017-10-15

四、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2、音乐、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x50%+文化课总分x50%。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6号和甘发改收费【2013】12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城市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lzcu.edu.cn

招生网:http://www2.lzcu.edu.cn/zhaosheng

E-mail:zhaosheng@lzcu.edu.cn

电话(传真):0931-7601082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